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 页 > 通知公告

中国教育研究发展中心“十三五”课题申报流程

发布时间:2018-01-31  作者:中国教育研究发展中心  点击次数:0
中国教育研究发展中心“十三五”课题申报流程

  1、登录“中国教育研究发展中心”网站

  www.edudc.org.cn “ 通知公告 ”栏目阅读 《课题研究管理办法》

  2、下载《课题研究指南》《 课题申报表》,根据学校、教师实际情况,自主确定研究课题名称、类别,认真填写《课题申报表》 ,经本单位(或研究小组)研究同意,报本单位法人(或小组组长)签字盖章之后,一式两份邮寄到科研办,同时将电子表格发送科研办工作人员。

  3、科研办组织专家评审,通过之后,发送“课题立项批复函”

  4、批复单位收到批复函,学校组织参与人员展开课题初始研究,上报研究“初始研究成果”,经过专家评议,颁发课题立项批复文件:科研单位证书、正副科研组长聘书、研究员证书、科研实验基地牌匾。以及在适当时间邮寄“初始研究成果”等级证书、研究员证书及相关发表杂志或结集出版的样书。

  5、批复单位收到批复文件之后,自主组织开题报告会,在科研办专家指导下,组织实施部署,深入展开研究。根据自身确定研究时间,形成最后研究成果。

  6、批复单位根据自身规定计划时间,届时提出结题申请,整理研究结题材料,上交结题报告以及上报“终结研究成果”。

  7、科研办收到申请单位结题材料以及“终结研究成果”,组织科研办专家对申办单位进行评审与鉴定,对取得优秀成绩研究单位与个人予以表彰(单位授予:1、全国教育科研先进单位、2、全国科研兴教示范单位、3、全国特色教育示范单位、4、全国创新教育示范单位 个人授予:1、全国教育科研先进个人 2、全国教育创新杰出人物、全国科研兴教管理杰出人物、4、全国科研专家型教师 ),颁发荣誉证书。以及在适当时间邮寄“终结研究成果”等级证书与结题证书及相关发表杂志样书或结集出版样书。

  8、科研办在“十三五”期间末,组织全国参加研究课题单位主办现场总结表彰与交流大会;对已经取得优秀成果进行宣传、推广、应用;对取得优异成绩单位与个人予以表彰。并给予物质与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