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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力度培养乡村小学全科教师

发布时间:2018-01-16  作者:人民政协报  点击次数:0

  我国人口众多,地域辽阔,教育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乡村小学教育与城镇存在着巨大差异,乡村小学教育的问题越来越凸显,乡村教师现状堪忧,制约着教育水平整体的提升。基于此,建设一支素质优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乡村全科型小学教师队伍迫在眉睫,是加强乡村小学教育建设,提升小学教育水平,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

  小学全科教师是指由具备相应资质教师教育机构专门培养的、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和技能、学科知识和能力结构合理、能承担小学阶段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工作、从事小学教育教学研究与管理的教师,具有“知识博、基础实、素质高、能力强、适应广”特征的小学教师。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完善资源配置体系,形成乡村教师补充机制。进一步出台政策、完善机制,结合部分省市的先进经验,拨付给师范院校专项资金,推动和鼓励地方师范院校增设“全科”专业,实施公费定向培养,恢复免费师范生教育,吸引优秀学生读师范。在招生过程中,可以采取大类招生,二次选拔等方式,改善师范生生源质量,严格招生选拔,确保教师质量,为乡村小学培养“一专多能”、留得住的教师,为乡村补充全科型的小学教师。

  创新培养模式,突出全科特色。从我国教师培养模式的角度来看,全科型小学教师培养模式是一种新的探索与实践,按照“全科培养、免费教育、定向就业”培养模式,一是“学科培养+学科特长+实践领域小班化教学”模式。优化课程设置,加强实践教学力度,强化师范生职业训练,创新可行的全科型小学教师培养策略。二是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并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各项奖助学金待遇。三是鼓励师范院校以入职后跟踪服务指导的形式,实现职前职后一体化,加强乡村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建立“三位一体”培养机制,实现“下得去”目标。整合地方与师范院校教师教育资源,在地方政府主导下,建立大学和小学合作培养教师的新模式,采取定向招生、进编定岗、定期服务的方式。学生要与报考的设岗县(市)和培养高校签署培养就业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毕业后,按照协议规定提供就业岗位,相关部门将为其办理录用、入编、工资等手续,确保有编有岗,增强岗位吸引力。

  建立教育激励机制,保障“留的住”。各级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对长期从事乡村全科小学教育的免费师范毕业生给予积极的鼓励和支持,大幅提高乡村教师待遇,落实好全科教师的工资与补贴发放、周转宿舍安排等相关保障工作,解决好全科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评先、表彰、职称评聘和专业成长等方面予以支持,并在学历深造、晋升职称、评优评先等方面政策有所倾斜,让乡村教师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增强乡村教师责任感和荣誉感。

  优化职业环境,关注教育幸福感。乡村小学教师的教育幸福感低,在社会地位体验、职业环境体验、身心健康体验、专业发展体验等方面与城镇教师有较大差距。教师职业幸福感是教师职业生活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其工作、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关注,需要政府、社会和学校共同努力,保障乡村全科教师能终身服务乡村教育。(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洛阳师范学院院长)